各區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的有關規定,以及《關于做好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的通知》(國科火字〔2022〕68號)、《關于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火字〔2022〕67號)要求,現就組織開展2022年我市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區科技部門要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認真落實評價業務全流程網上辦理要求,切實提高工作效能,完善服務機制,為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高效便捷服務。
二、各區科技部門要拓展多部門聯合、多舉措發力工作局面,加強與工信、稅務、市監等部門間的信息互通,強化評價入庫工作與科技企業培育、創業孵化載體、創業創新大賽的政策協同,統籌天津市雛鷹企業、瞪羚企業、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應評盡評,更加重視科技型中小企業源頭培育。
三、各區科技部門依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指引》,對《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信息表》的完整性、規范性、合理性進行核驗,加強對直通車條件相關信息一致性和有效性審驗,重點關注系統反饋的預警信息提示和填報信息的數據異常情況,嚴把入庫企業質量關。
四、各區科技部門要繼續做好科技型中小企業動態監測分析評價,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調查制度和樣本庫,按季度(季末15天內)進行統計調查,及時掌握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運行情況,探索建立企業分層分類機制,選樹優秀企業典型。
五、市科技局組織各區科技部門在線進行企業評價信息形式審查等工作,原則上每月公示、公告一批入庫登記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名單。市科技局于10月31日前完成擬入庫企業公示文件發布工作。
六、市科技局將進行常態化監管,綜合運用即時監督、動態監管、集中抽查等多種手段,對企業評價指標信息數據進行跟蹤監測,按照有關規定和工作流程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處理。
七、請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積極、及時參加評價工作,取得2022年入庫登記編號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以按照我市研發投入后補助政策的相關要求,申請享受相應的補助。
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
2.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指引
天津市科學技術局
2022年3月17日
資料來源:天津市科學技術局 kxjs.tj.gov.cn